发布时间:2010-12-09
2010年12月08日07:27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作者:毕安生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2010年保监会信访复查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导致保险信访复查增多的原因主要有4种:证据不足,难以认定信访事项;合同纠纷与公司违法交织,容易激化矛盾;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专业人士逐步参与;部分保监局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处置不当。
信访复查是指信访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书面答复,申请复查、复核,是信访人主张权利的重要方式之一。信访复查制度的确立,对形成健康、理性的信访机制,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从重视初信初访、及时查漏补缺、提高监管水平等角度,进一步完善保险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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