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2-26
(1)联络被保险人
30 分钟内,如果联络失败,马上通知委托方。
(2)现场查勘
委托当天到达,或,第二天早上。
(3)发出即时报告
委托24小时内。
(4)发出初期报告
委托15个工作天内。
(5)发出终期报告
收到同意书5个工作天内,或,达成共识5个工作天内。
(6)与被保险人保持联系
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30个工作日后发出催促函。
(7)与保险人定期联系
3个工作天内书面回复,每6个月报告工作进展。
(8)我们的宗旨是:
24小时内回复留言电话,记录电话内容,与被保险人的经纪人或代表人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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