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FG美臣金融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文件

发布时间:2017-01-24

在 2017 年深圳保险业高管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 1月 20日

 
同志们:
      刚刚过去的 2016年,深圳保险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创新、加强监管,行业发展和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保险业务平稳较快增长,经营效益、业务结构持续向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新引入前海再保险和众惠相互制保险两家创新型保险机构,招商仁和保险获批筹建。保险功能作用不断发挥,首台套综合险落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各类责任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快撤易赔”机制有效运行。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充分释放了市场活力,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实现与全国的衔接和平稳过渡。风险底线牢牢守住,较好地防范和应对了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退保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保险风险等。同时,全行业大力响应脱贫攻坚战略,积极参与深圳市与河源市紫金县凤安镇竹塘村的对口扶贫工作,展示了保险业的良好形象。总之,过去一年的工作卓有成效,这要得益于保监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也是全行业特别是在座各位高管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深圳保监局对大家过去一年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全面部署了 2017 年经济工作,强调了保险业防控风险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主要任务,指明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为做好保险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锚定正确方向,始终不忘初心,扎实推进项俊波主席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险业未来监管和发展的“防控风险、服务大局、改革发展”三大战略。防控风险,就是要坚持“保监会姓监”,加强和改进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实现保险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服务大局,就是要坚持“保险业姓保”,以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需求为中心,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发展党和人民需要的保险事业。改革发展,就是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推动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市场活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率。防控风险、服务大局、改革发展三大战略相互促进、相辅相成。防控风险是前提和保障,服务大局是宗旨和目标,改革发展是方法和手段。深圳保险业要站在行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入推进三大战略,保持定力,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稳步实施。
 
        下面,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防控风险的问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没有持续稳健的金融运行,就没有持续稳健的经济增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阶段更替、结构转换、模式重建、风险释放的关键期,保险业必须站在服务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目前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地方党委政府都高度关注金融风险防范。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多个重要会议上强调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保监会连续召开了多个重要会议研究部署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保险风险防范,市政府专门成立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在这个关键时期,深圳保险业一定要时刻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保监会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把风险防控作为新形势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切实融入到深圳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打赢风险防控这场硬仗。
 

        (一)重点防范化解几类风险
    
        在去年召开的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项主席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深刻分析了保险业面临的发展形势,特别提出了要重点关注的十大风险问题,具体到深圳区域保险市场来看,比较突出的有以下五类风险:
        一是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退保风险。由于前些年银保渠道有关业务的非理性增长,这几年行业一直面临着较大的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退保压力,这一压力在 2017 年将尤为突出。从深圳各公司上报的预估数据来看,规模保费口径下,2017 退保金将从去年的 209亿元猛增到 310亿元,同比增长 47.9%,其中 85%以上集中于少数几家公司,风险集中度很高。这里面既有正常退保,但更多的还是过去两年销售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在今年到达预定的退保时间,“名为退保,实为满期”,对此我们不能大意,特别是在当前这种敏感的情况下,要更加注意防范因投资收益率达不到预期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是案件风险。从日常监管和案件发生情况来看,一般案件发生量呈逐年下降态势,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违法犯罪的手段更多样也更加隐蔽,行业案件风险防范的压力仍然很大。非法集资风险是案件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代理人队伍迅速扩张,营销员或营销团队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参与非法集资案件进入高发期,虽然前一个时期我们对非法集资问题进行了严防严控,风险爆发态势得以遏制,但仍然不能掉以轻心。诈骗案件仍是保险司法案件主流,并且开始从车险逐渐向意外险、短期寿险等领域蔓延,特别是利用互联网跨区域投保多家保险公司的诈骗案件增长趋势明显,深圳还出现了跨境投保意外险实施欺诈的案件。洗钱风险不容忽视,有的公司为了拼抢业务,默许、放任甚至纵容投保人利用保险产品进行偷逃税款、洗钱等非法行为,同时还要警惕香港保单成为不法分子的洗钱通道。
 
        三是非理性竞争风险。近年来,受小汽车限购等因素影响,车险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非理性竞争行为有所抬头。深圳商业车险改革启动与全国的衔接与过渡,一些公司借此作为争抢市场份额的契机,采取高成本政策冲规模、抢业务,其发展计划不仅超出了公司的实际承担能力,也给市场带来了较大冲击,加剧了行业风险。从数据来看,部分指标存在隐忧,2016 年深圳产险市场业务及管理费用率 24.4%,较全国高 0.5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上升 2.5个百分点,需要引起高度关注,防止因为非理性市场竞争损害到近年来深圳商业车险改革的成果,影响改革的继续深化。
 
        四是交叉传递风险。深圳是全国最早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地区,改革实施以后,公司注册更加便利,各类所谓的投资理财、咨询顾问、财务公司、网络互助平台等类金融机构不断出现,仅前海就聚集了上万家这样的机构,存在很大的交叉传递风险隐患。比如,有的类金融机构雇用保险代理人私自向客户销售或推荐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有的保险中介机构与未经备案的第三方网站开展业务合作。有的网络互助平台使用保障、保额等保险术语,容易诱导社会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这些类金融机构和网络平台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一旦发生风险,很容易传递到保险业。 
 
        五是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近年来保险业风险防范面临的新挑战。近期以来,深圳市场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防范社会舆论风险的形势比较严峻。从舆情监测情况看,深圳保险消费者相对比较成熟,社会各个方面对一些保险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行业整体形象是在朝着好的方向转变,但也仍要保持高度警觉,特别是要防止一些媒体持续恶意炒作,造成事件再次发酵。
 
        从深圳保险业的现实情况看,我们在风险防范方面所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尤其是保险公司所应担负起的主体责任还远不到位。一些公司缺乏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风险积累、问题扩大;一些公司防风险相关制度缺失,即使有制度,但在执行方面也流于形式,且责任追究不到位;一些公司为了获取短期利益,默许纵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素质不高,处置风险的能力不足,在应对风险时措施不力,陷于被动。
 
        (二)打赢风险防控这场硬仗,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下一步,深圳保险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关于风险防控的有关精神和部署,理清思路、突出重点,降低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防范突发风险,关注新的风险,切实把加强风险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第一,要发挥好两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发挥好保险机构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保险公司是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在防控和处置风险方面,保险公司有其自身的优势,往往能第一时间感受到风险的发生,特别是在发现风险苗头、分辨风险因子、掌握风险传递渠道等方面,保险公司有更多的信息和视角,一些积极的处置措施可以有效扼制风险的大面积传播和爆发。各公司要从人员管理、制度管控、风险预警、风险处置和系统防控等五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承担起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自上而下的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员工自我加压,以强化问责来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保险公司既是经营成果的受益者,也必须是经营风险的承担者,各公司高管是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人,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大家务必时刻保持警惕,切实增强风险防控的责任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要履行好监管部门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基本职责。“保监会姓监”,强调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要防控风险。要把防控风险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坚持以防控风险为导向,完善监管制度,堵塞规则漏洞,健全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水平。加强监管问责,恪守严监管方针,坚持执行对公司和责任人的双罚制,对个别影响恶劣、问题一再出现、罔顾监管导向、顶风带头违法违规的机构,必要时采取顶格处罚,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加强对公司高管的处罚,推进实施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取消或市场禁入措施,为制度装上牙齿,以问责推进监管制度的落实。强化司法移送,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凡是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要织牢风险防控三张网。

 

        一是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风险排查网。“抓早抓小”是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方针,“抓早抓小”的前提和关键在于风险排查,通过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预判风险、揭示风险,从而为尽早处置留出时间。过去两年,在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两两”检查及回头看、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三反”轮动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中,我们一直要求全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风险排查,但从我局掌握的情况来看,有的公司开展的比较认真,揭示出了一些风险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也有一些公司将风险排查当成是应付监管,排查流于表面,不深入、不细致,走走过场、应付了事。下一步,要着力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各公司要将风险排查当作是对公司的“定期体检”,切实融入到日常的风险管理措施当中。要完善风险排查配置。设立专职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职责,一把手要亲自抓,负责督促并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强基层排查。风险排查一定要深入到各条业务线、每一层级机构、每一层级人员,不能留“盲区”和“死角”,因为风险往往就是从这些“盲区”和“死角”产生和蔓延。要增强对风险排查的敏感性,在业务高峰期、舆论敏感时期,包括某一营销团队业绩变化异常、某一类型保险产品退保上升较快时都要及时开展专项排查。


        二是织紧响应及时、反应迅速的预警监测网。各公司要运用风险指标体系、压力测试、情景模拟等技术手段,通过旬报跟踪、月报总结、季报分析、年报预测,对重点业务、重点渠道、重点客户进行动态风险监测,及时评估和分析公司的风险水平,做到风险关口前移。要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分级响应和报告机制,确立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和程序,强化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形成对风险的快速决策和反应机制,保证关键时刻行动迅速、处置果断。

        三是织好齐抓共管、齐心合力的协调联动网。在产业融合、金融一体化的进程中,金融风险的关联方越来越多,其防范和化解需要各个方面的有效配合。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构建全方位的银保业务风险防范体系,深入推进反洗钱工作。要加强与金融办、经侦局等市有关部门的合作,在防范非法集资、反保险欺诈方面增进信息交流,争取有关支持。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各新闻媒体的合作,把好舆论关,传播正能量,开展正面宣传。行业内也要形成这种联动防范风险的意识,遇到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全行业要心往一处拧、劲往一处使,坚决遏制风险扩散、蔓延、升级,共同维护好行业形象。

 

        第三,要努力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确保行业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不同于个体风险,是金融风险从一家机构传递到多家机构、从一个市场蔓延到多个市场,从而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破坏性最大。我们保险业既不能成为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制造者和源头,也不要成为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的承受者。当前特别要防止个别行业的实体经济风险、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风险、汇率市场风险等业外风险向业内传递。比如,近期我国债券市场的信用违约持续攀升,有些通过信用保证保险已在向保险业传递,不可掉以轻心。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是深圳保险业共同担负的重大责任,既包括各保险分公司,也包括在深的各保险法人机构,这是工作底线,也是起码的要求。

        二是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当前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触发点和引爆点很多,保险业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行业,一个很小的事情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有很多群体性事件都是因为保险公司在管理方面不到位,处理客户投诉纠纷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造成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各公司要高度重视细节和苗头性问题,见微知著,未雨绸缪,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连锁反应,进而引发大的风险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三是确保社会舆论不出现负面炒作热点。在信息网络日益发达的时代,新闻媒体对保险业宣传报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关于保险业的任何一个负面消息,都可能通过媒体、网络的放大效应,造成大范围的不良影响,甚至酿成严重风险。各公司要高度重视舆情工作,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一旦出现敏感和负面舆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不良影响。

        四是确保不出现重大案件。目前保险从业队伍十分庞大,构成也比较复杂,加之公司自身管理比较薄弱,漏洞较多,使一些不法人员有可乘之机。近年来,一些非法集资案件对整个行业都产生了不良影响,也影响了有关公司和高管的发展。因此,各公司一定要牢记作为市场主体的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遵纪守法,从严管理队伍,杜绝重大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关于改革创新的问题

        谈到改革创新,我想对于深圳保险业的各位高管们应该并不陌生。今天之所以在这里专门拿出一个部分,着重讲一下改革创新的问题,主要是我到深圳保监局以后,对深圳保险业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一些了解、分析和思考,给我的一个强烈感受是“特区保险业不特了”,也就是没有什么特点了,我想很有必要跟大家交流交流,研究研究,深入探讨一下改革创新这个问题,这不仅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们特区保险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定位,所以我想很认真严肃地谈谈这个问题。同时,代表深圳保监局对下一步的改革创新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
        

        (一)充分认识改革创新对于深圳保险业的重要意义

 

        深圳经济特区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改革创新是深圳永恒的使命。过去 30 多年“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实践,已经使深圳成为中国改革的“风向标”。从历史的方位来看,植根于特区 的深圳保险业,先天带有改革创新的基因和特质。在深圳保险业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诞生了全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国平安),引入了全国首家外资保险机构(民安保险),签发了全国第一张个人寿险保单(平安人寿),成立了全国首个保险行业组织,是最早开展交叉销售和车险电销的城市,正是这些引人瞩目的改革创新,对全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奠定了深圳保险业在全国独特而又重要的位置。从时代的角度来看,作为保监会与地方政府共同确立的全国首个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保监会党委对深圳历来“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明确了试验区“实现在全国保险业领先,向成熟保险市场看齐”的发展目标,对深圳保险业的改革创新寄予很高的期望。我来深圳保监局之前,项俊波主席跟我谈话,特地提到了要进一步发挥深圳改革创新排头兵作用的要求。过去深圳承担了一些重要的改革创新试点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当前,在全国上下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特别是对比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宁波国家级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深圳保险业应该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对于深圳保险业下一步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作为生活在深圳这片干事创业热土上的特区保险人,如果失去改革创新的意识和动力,满足于四平八稳、混来混去,就不能成为真正的特区人。无论是从横向还是纵向的对比来看,当前深圳保险业的改革创新在全国都不是太突出,甚至在很多方面我们还落后于其他地区,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方面的创新少,能够对经济社会、行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在全国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成果更少。比如,火灾公众、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关系公共安全的责任险种开展得还比较缓慢;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十分突出,但科技保险发展与深圳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还远不能匹配;大病保险起步较慢,目前仅覆盖了深圳一半的常住人口,距离保监会对大病保险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如果我们还继续这样下去,特区保险业的功能作用就会越来越弱化,行业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各行各业中就会越来越萎缩,就会辜负保监会党委和深圳市委市政府信任与期待。各公司,特别是各位高管,一定要对当前的局面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改革创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回顾历史,我们要不忘初心;展望未来,我们要继续前行,必须牢记历史和时代赋予深圳保险业的职责和使命,必须永葆改革创新的基因和特质,必须再燃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的勇气和魄力,高举改革创新的大旗,拿出实实在在的改革创新成果,向保监会党委和深圳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靓丽答卷。

 

附件:深保监发[2017]3号深圳保监局关于印发张辉烨局长在2017年深圳保险业高管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upload/201701/24/201701241753452918.pdf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