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10
编者按: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新政策自去年8月5日起正式实施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无论是从调动保险公司研发费改新产品的主动性上,还是从更多元化的产品对保险公司的贡献上,业内都看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这种积极效果有望扩大辐射范围,作为新型保险的万能险,即将成为第二波费改的主体。从目前看,这一改革引导万能险规范、健康发展值得期待。
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可突破2.5%上限
最低保证利率在3.5%以下的产品,险企只需备案;超过3.5%的产品,需要一事一报经保监会审批
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正式实施一年之际,人身保险费率市场化的第二波又即将启动: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再有2.5%的上限限制,最低保证利率不超过3.5%的万能险只需按规定向保监会备案,超过的产品则必须按一事一报的原则报保监会审批。
“这是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最重要的一步。”某寿险公司总精算师如此评价。
放开最低保证利率上限
9月18日,中国人寿、太保寿险、人保寿险、平安人寿、新华保险、泰康人寿、信诚人寿、生命人寿和华夏保险等9家保险公司总精算师或精算部门负责人齐聚在保监会1621会议室,对修订后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进行讨论。
“这次讨论的征求意见稿已经接近正式版本了。”上述一家险企的精算部门负责人董悦(化名)对《证券日报》记者称。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与修订后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同时下达到保险公司的,还有一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符合社会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推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保险监管的创新,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稳中求进的指导方针,保监会决定实施万能保险费率政策改革。
“最大的变化是,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放开了。”董悦表示。
上述《通知》指出:“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同时,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为年复利3.5%,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只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报保监会备案;最低保证利率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在使用前报送保监会审批。
而在去年的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通知明确要求,“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不得高于2.5%。”
长期险受影响大
“仅就放开最低保证利率这一点,短期内的实质影响不大,但综合修订之后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长期影响还是较为明显。”一家大型寿险公司总精算师王雨(化名)认为。
王雨表示,万能险的结算利率本身就具有灵活性,尽管其最低保证利率可以由以前的2.5%可以提高到3.5%及以上,不过实际上目前各险企推出的万能险实际结算利率普遍高于这一水平,所以,放开最低保证利率并不会对保险公司造成很大影响。“如果万能险的结算利率仅有3.5%,根本不可能卖得动。”
据介绍,当前行业万能险的年化结算利率整体水平在5%上下。本报记者随机抽取了几家险企万能险的结算利率情况,发现,各家公司的结算利率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比如,珠江人寿今年8月份的几款万能险年化结算利率最低的是珠江宝多多两全保险A款(万能型),为4%;最高的是珠江汇赢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为7%。生命人寿8月份的生命附加金管家A款年金保险(万能型)的账户年化结算利率为3.85%;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万能型)的账户年化结算利率为5.2%。国华华彩金生理财两全保险的年化利率为3.9%。
同时,王雨表示,大多数保险公司主推的万能险都是1年至5年的短期险种,从当前投资收益率来看,承诺3.5%的最低保证利率不会给险企带来太大压力,如果卖长期险,最低保证利率的提高带给险企的影响就要大一些。
虽然2.5%和3.5%都低于万能险的实际结算利率,但是对消费者而言,最低保证利率提高一个百分点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我们买理财产品还是希望求稳定、求保证,如果最低保证利率提高了,买起来就更放心了。”正计划购买万能险的陈女士表示,并且万能险结算利率是波动的,现在利率高不代表以后也高,现在部分万能险结算利率就在4%以下。
业内人士认为,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市场化一样,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放开,会对万能险的销售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新版万能险的精算规定对万能险的保障要求提高了,这将使客户能进入投资账户的保费减少,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投资收益,又会减弱万能险的吸引力。综合两方面影响,预期万能险市场整体会实现平稳过渡。
保险业如何走出信任危机?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4-9-29
近日,保险业新“国十条”重磅推出,被业界称为保险业大发展的“东风”,但国内保险业却存在种种问题一直被诟病。虽然中国保险业的保费规模已位居世界第四,却陷入大而不强的危机。有数据显示,中国人目前的长期寿险人均持有量仅0.6份,远低于发达国家人均1.5份的水平。日本人均有6张寿险保单,香港地区一人有7、8份保单也是常事。中国人为何不青睐保险?
《中国青年报》调查显示,83.1%的受访者觉得“保险都是骗人的”,仅有10.0%的受访者认为保险是“应当必备的避险方式”。市民对于国内保险业为何信任度不高?
误导营销多、收益空间小
从宏观层面上看,保险虽与银行、证券等同属金融业,其民间的信任度却与银行相差较远。“银行是国家信用担保的,民众接受度高,而中国保险业发展历史还很短,至今不过20年时间,老百姓不熟悉也很正常。”太平人寿保险理财顾问江雨宏称,老百姓对生老病死有些忌讳,心理上不太接受。
“买保险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买了之后才发现很多情况都是不在理赔范围内的,再打电话回去投诉,保代(保险代理)又说以合同为准。”家住广州花都的何先生今年初购买了一份重疾险,但买回家后才发现合同诸多地方与保代的口头解释不符,但由于没有证据,他也只能作罢。在买过保险的人群当中,何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保险营销员的误导销售,让一部分公众将“保险”与“骗人”画上等号。广州一位保险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营销人员的素质偏低,确实严重影响了客户体验,“业务员为了销售往往夸大分红收益,造成了很多投诉。此外,理赔难也是个现实问题,国外的保险公司往往是先赔偿再查验,而国内的保险公司常常先挑毛病,找理由减少理赔额度。”
此外,保险收益低于银行理财产品也是受到公众冷落的重要原因。“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受到《保险法》的限制,只能用于银行存款、企业和国家债券等低风险、低回报的渠道,”这位高管透露,目前国内很多保险公司6成左右的资产沉淀在收益率较低的存款和债券上,可做高收益投资的量很小,尽管目前监管机构对保险业投资渠道有所放宽,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自主性还是很低。
与国内保险业始终得不到民众的信任形成对比的是,很多消费者“用脚投票”,选择到服务更周到、承保范围更广,收益也更高的香港去购买保险。
新“国十条”重点助力
●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拓展“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作用。
●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机遇:新“国十条”开放更多保险领域
8月13日,保险业新“国十条”重磅推出,被视为解决现有保险体系的政策风向标。
首先,新“国十条”将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到了国家战略层面:“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江雨宏对记者表示,此前国家政策、舆论宣传主要是突出银行的作用,没有将保险提到一个重要位置,“新‘国十条’的引导作用怎么肯定都不过分,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提到了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一积极导向有利于带动保险市场,虽然新‘国十条’的目标定得很高,但中国保险业即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新“国十条”的政策大礼包还在于拓宽了保险服务领域,比如明确允许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失独老人保障”、“独生子女家庭保障”、“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尤其是提出重点发展各类责任保险,如环污责任、食品安全责任、医疗责任、校园安全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国内保险业的险种开发受制于审批,而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开放的相关领域,是保险公司一直希望进入,却因政策原因而始终无法进入的领域。
从这两个层面上看,新“国十条”既在宏观上提升了保险地位,增强了公众的信任度,又在微观上给保险公司开发新险种发放了政策上的“准生证”。
保险应该跟银行拼收益吗?
相比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低是保险绕不过的瓶颈。但关于是否应该尽快放开保险行业的投资渠道,业内也有不同说法。江雨宏认为,保险是定位更稳健,不能纯粹讲收益,他举例称,很多高收益的信托产品、短期理财产品都伴随着高风险,也出现过兑付不了的情况,这在保险业中是很少出现的。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刘连生则认为,是否放开投资渠道,主要要看市场规则完善程度以及保险公司自身的风控能力。“在欧洲,保险就是保险,投资同样受到法律严格限制,不能跟银行比收益,一样做得很大。目前我们国家的投资环境还不完善,保险投资不该贸然进入资本市场,先做好保险主业是对的。”他表示,目前银行一些产品都有高风险,保险公司更应谨慎。但另一方面,假如未来投资环境完善了,保险公司也锻炼出了比较好的风控能力,法律适度放开也是可以的,“但目前还不具备这个条件。”
转变:
创新保险产品是重点
在新“国十条”的政策东风之下,国内保险业如何完成华丽转身,以赢得百姓的信任?前述保险公司高管称,目前的保险代理制度核心问题还是产品没有吸引力,“如果产品适销对路,如果产品有高收益,业务员也没有必要进行误导销售。”同时他也同意,为了规范业务员行为,可以适当提高准入门槛。
刘连生教授表示,信任危机最根本的问题还是产品不够优秀。“产品缺乏针对性和区分度。举例而言,若在海南能推出针对台风等气象灾害的险种,无疑会受到市场认可。但目前一些基本险种的承保范围都是由监管部门核定的,即便保险公司自己想开发新产品,也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他表示,新“国十条”中提到的责任保险,目前的市场份额占比还不到3%,不是人们不愿买保险,而是没有合适的保险可买,“比如有的地方教育部门拿出上亿元给学生安全买保险,其实完全可以由保险公司自己开发出险种,由学校出面购买,以商业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扩大市场规模。”在政策限制已经通过新“国十条”中取消后,保险行业如何尽快开发出新产品,需要保险公司拿出创新能力。
此外,有业内人士建议监管上应该形成“大金融”概念,将银行、证券、保险等统一管理起来,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是未来趋势。刘连生表示,在北美保险业务大多是亏本的,“但由于依托大型金融集团,保险业务主要目的是收到保费,再通过公司其他部门进行资本运作,投资回报很高。
观察眼
衣食足
而知保险
国人的保险意识差,对保险公司不信任,保险投入少,在不同的维度、视角可以找到不同的内因、外因。从“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角度管窥,足以得出“衣食足,而知保险”之结论。
支持这一结论的框架有二:经济学层面,收入水平与保险需求在一定范围内呈现线性正相关。也就是说,社会收入水平越高,人们对保险的需求越旺,社会对保费的支撑力越强。而当达到一定水平之后,随着边际效用递减,保险需求开始出现下降,这就是为什么处于社会两极——最穷的、最富的人对保险需求不高的原因。马斯洛需求层次论层面,人的生理需求是第一需求,是维持人类自身生存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这些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其他的需求才能成为新的激励因素。保险需求属于第二层次的安全需要,人们必须在生理需求得到满足、保障之后,才有资格谈到安全需求。
说完理论,再看现实。假如一个年轻人大学本科毕业,2014年参加工作,按平均薪酬水平,每月2443元,满足租房、吃饭、交通、看病等等生存需求之后,还能存多少?如果不“啃老”,恐怕连“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也实现不了。成家之后,买房、买车、育儿、养老……哪一项对国人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重”。有些人一辈子都在当“房奴”,每月领到的钱第一件事就是还贷,还有多少闲钱可以为自己、家人买上几份商业保险?另外,随着社保、医保覆盖率、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国民基本保险庶几无忧,也让商业保险成为额外的选项。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加,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业也将走进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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