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15
众所周知,保险业隶属服务行业,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安排,它是一种社会管理、资金融通、风险分摊的机制。
但总体上看,相当多的地方政府仍然将保险业置于边缘化的地位,没有纳入政府工程的议程,没有正确定位商业保险的功能。
对于像我国这样的人口众多、幅员辽阔、问题复杂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自上而下的正式制度的制定、推进和改革,将深刻地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保险业而言也是如此。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强调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会议指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能够帮助企业和居民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激发社会创造创业动力,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可以说,该会议精神将对保险业产生深远影响,政府在正式制度层面的支持将对保险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从制度场的视角来看,制约行动者的制度是多种多样的,它们结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的场域,其中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只有综合考虑多重因素,才能做出理性的判断和选择。为了促进中国保险业转型升级、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服务,需要综合考虑其影响因素。
制约一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前提条件既不是资本,也不是科技,而是制度。制度构成了一个社会的激励结构,市场制度、产权制度、政治法律制度等是制约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原因。因而,经济和政治制度是经济绩效的根本性决定因素。
中国历时35年的改革开放,其主要任务就是大力推进制度改革,不仅进行了农村和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还在政治领域、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等方面进行了逐渐深入的改革。以制度调整、替代和创新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改革,其宗旨是通过制度安排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险业即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产物。总体上看,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后,保险业的资产总量、保费规模、资金运用规模等大幅增长。但是,保险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的制约因素和深层次的矛盾。
众所周知,保险业隶属服务行业,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安排,它是一种社会管理、资金融通、风险分摊的机制。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尚待进一步发展。例如,截至2013年,我国金融系统中银行业资产所占比例是93%以上,而在发达的经济体中这个比例一般低于60%,保险总资产应占金融总资产的25%至30%,而我国这一比例2001年为2.3%,2006年为4.2%,2012年为5%,2013年为8%。从覆盖面来看,2013年我国保险的深度为3%,保险密度为人均1062元,与发达国家比较相差甚远。这不仅说明银行占比过大,而且也表明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从国内保险业发展过程的实践来看,商业保险在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在整个社会市场运行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尽管国务院23号文件对保险业的行业地位和作用有了一个里程碑式的重视,但总体上看,相当多的地方政府仍然将保险业置于边缘化的地位,没有纳入政府工程的议程,没有正确定位商业保险的功能。这导致商业保险在夹缝中生存,特别是在遇到突发的意外灾害事故时,本来应由商业保险发挥风险分摊和保障功能,但各级政府仍然扮演着父母官大包大揽的计划经济角色,增加了不必要的财政负担。这当然不说政府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是说有些工作可以交由保险机构来运作,既可以缩减政府运行成本,也有利于广泛提升居民应对风险的能力。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近15年来,平均每年有3亿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超过2000多亿元。近20年来,国际上自然灾害的保险赔付金额一般都占灾害直接损失的3至4成,而我国这一比例仅为3%左右。如果商业保险功能得到发挥,政府将会有更多的财力用于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了保险业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制度性机遇,通过税收制度安排鼓励商业保险发展,推动商业保险在“五大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2014年7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5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现代保险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要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到2020年,基本建立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
对于像我国这样的人口众多、幅员辽阔、问题复杂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自上而下的正式制度的制定、推进和改革,将深刻地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保险业而言也是如此。目前,党和国家对保险业的高度重视,表明了政府在正式制度层面促进保险业发展的决心,也表明政府在积极回应风险社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但是,正式制度要切实有效地发挥作用,还需要非正式制度的配合,形成制度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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