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11
来源:中国保险学会网
日前,我省保监局向省内转发了保监会刚刚公布的一套治理网络销售乱象的组合拳,其中明确提出,营销员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卖保险
保监局还表示,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个人网销保险不合法
据我省保险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由于营销员渠道、银保渠道等渠道的成本日渐高企,新渠道成为保险行业近年来建设的重点。我省已有多家保险成立了专门的电销渠道部门和职场。
但是,由于网络销售难以监管,不少营销员,甚至没有有效营销资格的人员在网上销售保险产品。甚至还曾经出现以保险销售为名的非法集资。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关于报送重大保险赔案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公告,旨在规范保险市场。
其中,再次发布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称,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
业内人士预计,今后以个人名义在淘宝网(微博)、赶集网(微博)等进行出售、推荐保险的现象将会逐渐消失。
对拒买客户半年内禁再拨电话
除了网销以外,相信许多市民也有被电话销售骚扰的经历,此次监管部门规定,对明确拒绝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6个月内不得再次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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