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10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涛
近日,四川保监局召开半年保险中介情况通报会,传达贯彻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和2011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上半年四川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和保险中介监管工作,安排下半年保险中介工作。会上,6家保险中介机构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四川保险中介市场继续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一是各类机构平稳增长,进退有序;二是专业代理市场活力逐步增强;三是经纪公估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四是银邮渠道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上半年,四川保险中介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检查,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分类监管,全面掌握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风险状况,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防范了保险中介涉嫌传销风险以及群体性退保风险;三是强化合规意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建立保监局、行业协会和各保险机构三级信访接待处理体系,开通网上信访系统,畅通保险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并加大对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五是创新监管方式,指导建设保险中介业务信息平台。
会议指出,下半年,四川保险中介监管将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收集、汇总、分析辖区内各机构自查自纠情况,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筛选部分保险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规范化、专业化。
二是加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继续强化保险公司对兼业代理单位的管控责任,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保监会即将出台的《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及配套办法,做好保险兼业代理监管新旧规章的衔接工作,督促保险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贯彻落实。
三是完善中介从业人员监管。根据保监会即将出台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及配套办法,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督促保险机构和专业中介机构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管控,规范展业行为。进一步完善保险销售人员诚信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同时,积极探索通过网络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中介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是推进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化建设。重点推动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平台信息加强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监管;同时,着手更新保险兼业代理监管系统,探索建立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部分兼业代理机构之间的网上文件传输及报表报送系统,进一步强化对保险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是鼓励创新、培育市场。做好保险中介市场的环境培育和结构调整工作,促进行业形成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鼓励支持保险中介机构主动探索和创新模式,结合公司和地方实际进行各种有益尝试,大力推动建立新型保险销售体系。鼓励支持有发展空间和潜力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机构间的兼并重组,鼓励建立全国性服务网络,逐步将现有保险中介机构培育成优势互补的大型保险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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