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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稳妥推进 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3-02-05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要考虑各地实际稳妥推进,不要一刀切,不要太猛。”针对日前有媒体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这一规定的质疑,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做出了回应,《办法》的出台对营销员的就业问题不会造成影响。

2012年1月6日,保监会发布《办法》指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方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与此同时,允许保监局根据地区实际适当调整。

《办法》出台后,有媒体曲解为无大专学历营销员将面临失业,并推算出将会有70%左右的营销员被清理出队伍。对此,项俊波指出,《办法》中已经明确各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地区实际适当调整,营销员即使学历不够不能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但仍可以在本省进行展业。并且,营销员已取得的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据项俊波透露,保监会中介部已经准备好了一套稳妥的衔接方案,下一步还将进行专题部署。项俊波同时要求,各地保监局要把握好推进节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营销员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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