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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首次规范保险网销

发布时间:2011-04-2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周慧

险企、中介具备资格才能网上卖保险

本报讯(记者周慧)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对互联网销售和购买保险提出详细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指出,相关政策指引提高了网络销售保险的门槛,有助于防范网销风险。

禁止个人网上卖保险

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和服务方式,目前,国内一批保险公司纷纷通过各自的官方网站或与第三方网站合作,涉足网络销售领域,但由于缺乏相应规范,其发展未免良莠不齐。

对此,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可以通过自办网站或非自办网站两种渠道销售保险。通过自办网站或非自办网站展业的,都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由总公司向保监会备案。同时,网站需满足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最近3年运营良好,未受到行政处罚等条件。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保险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网站销售保险产品,保险中介机构不能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开展网销保险。

业内人士分析称,意见稿显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险产品设立了一定的门槛,但从总体看来,保监会有意放开网销渠道,尤其是在该意见稿中取消了之前向行业内部征求意见时曾出现的“限制网销区域”等内容。这说明保监会或将以发放牌照的形式批准保险公司开展网销。这种监管方式提高了网络销售保险的门槛,将有助于防范网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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