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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

推动“三农”保险更上一层楼

发布时间:2010-12-01

如今,“三农”保险正在加快进入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在农业保险试点地区,农民们能买到多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享受到保险机构的多种服务。从田间作物保险到农房财产保险,从医疗健康保险到人身意外保险,特别是2007年中央财政启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后,农业保险更是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08年保监会启动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同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已涵盖了19个省、区。到2009年底,累计承保超过1110万人次,提供保障金额1700万元。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成为我国“三农”保险的新亮点。

  “三农”保险的快速发展,首先得益于国家的支持。近年来,中央强调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同时,财政投入对农业保险的配套支持也逐年加大。不仅是扩大补贴范围,增加试点品种,而且还特别对中西部地区实行保费补贴倾斜。2009年,中西部地区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由此前的35%调高至40%。今年国家财政投入继续对农业保险加码,以支持保险业在服务“三农”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随着宏观政策对“三农”保险支持的不断加强,“三农”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如今,只要有灾害发生,就会有保险机构进入灾区快速查勘理赔。比如今年发生的全国性洪涝灾害中,中国保监会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指导保险业做好农业保险洪涝灾害理赔工作。灾区各保监局和保险公司则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尽全力帮助灾区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截至731日,农业保险预估赔偿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约12.1亿元。其中,种植业保险报灾2300万亩,预估赔款12亿元;能繁母猪保险报灾1.8万头,预估赔款1500万元。种植业受灾较重的湖南、安徽、吉林等预估赔款都已超过2亿元。

  面对当前“三农”保险良好的发展局面,保险业应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三农”保险的重要作用。就目前情况来看,“三农”保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保险业务成本高、风险控制难度大,现有经营模式局限性明显,需要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服务规范上,保监会近期再次强调农业保险服务要做到“五公开、三到户”,即保险公司要遵守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在农村人身小额保险上,保监会则决定把小额保险与扶贫开发机制相结合,在目前19个省、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推进探索城市和老少边穷地区,西藏和新疆等地区发展小额保险的新模式,保障更多人群。

  要取得如上成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要创新“三农”保险的发展思路和服务模式,包括思想观念、产品渠道等。只有贴近农村保险市场需求,才能设计出让广大农民群众“愿意买、买得起、买得到、买得值”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才有可能将国家支农惠农强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三农”保险的广覆盖。

  如此而言,推动“三农”保险服务更上一层楼,可谓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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